川工时评丨工会当“三员” 挺你生三孩
李梁文
7月28日,攀枝花市颁布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该市成为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首开财政育儿补贴先河,彰显了地方政府鼓励生育二孩、三孩的决心,也给其他地方做出良好示范。
笔者以为,作为职工“娘家人”,攀枝花市的“育儿津贴”政策指向,其实也给各级工会组织拓展了工作空间---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促进实施一系列鼓励支持职工生育的措施,真正将工会两大基本职能---服务和维权体现到现实工作当中,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体现工会担当。
首先,鼓励职工生育,工会应当好方针政策的宣传员。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明确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部署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三大类十个方面配套支持措施。各有关部门也已行动起来,推出系列措施解决生育养育教育难题。各级工会应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把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强化源头参与意识,推动将生育纳入到各地各级各类制度和政策设计目标过程中,打消职工生育顾虑,调动其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支持职工生育,工会要当好热情贴心的“服务员”。通过关注女职工的所需所盼,做好对妈妈及准妈妈的帮助和帮扶,比如:在工会原有的“妈咪宝贝屋”基础上,广泛开设专属母婴室,为妈妈们提供哺乳和休息的地方;建立育儿讨论区,让新手妈妈知道如何照顾孩子;在餐厅和食堂中开通绿色通道,让妈妈和准妈妈们无须排队打饭;还可以与企业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等。
最后,护航职工生育,工会要当好合法权益的“守门员”。目前,经济负担、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因此,工会应担当起维权者的角色,依法保障女性就业权益,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察,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让妇女们有所依靠,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女性生育积极性。
总之,攀枝花发补贴的实质性 “一石”,激起了生育话题的“千重浪”,积极探索工会组织如何在这一新国策中发挥作用,应是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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