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时评丨切实为快递员织牢“安全网”
杨诚波
将一线快递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这是“花小钱解决大问题”的好事。据《工人日报》2日报道,近来,福建、广东、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根据国家多部门此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将基层快递网点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的政策,为实现该群体的工伤保险“全覆盖”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值得为其点赞。
近年来,快递小哥、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工作中安全事故不时见诸报端,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快递员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多采用劳务派遣、业务外包、合作用工等社会化用工模式,除支付相应的工资、提成、奖金等外,一般没有缴纳社保的“五险一金”。因此,企业依法为快递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后,将为他们的健康安全提供兜底保障,企业花钱不多,却能解决大问题,既解除了劳资双方后顾之忧,增强了职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和谐了劳动关系,稳定了职工队伍。又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彰显了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针对较为普遍的部分快递员非专职从事该行业,导致这部分人可能在其他行业和岗位中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但这类工伤保险却不能覆盖到快递行业的用工关系中的情况。在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均明确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基层快递网点使用的全部从业人员”,快递企业不得以季节性、临时性、灵活性、流动性为由,或者以“已在其他快递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所招用的快递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即不再区分专职和兼职,实现基层快递员群体“全覆盖”。所有企业、所有网点的“全覆盖、都缴纳”也从根本上避免了企业间因缴纳工伤保险导致用工成本上升,在行业内处于竞争不利地位,实现了“一碗水端平”,为进一步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供坚实基础。
工伤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织牢了“安全网”, 也是各地在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走出的重要步伐。 期待将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一步覆盖到包括工伤保险制度在内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障体系里来,让每个人在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内都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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