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3月1日开始实施
51网讯(记者 高贵富)2月28日,德阳市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实施。
据悉,《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8年10月出台、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推动了德阳物业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了适应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德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启动条例修订,2024年12月4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条例。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伟就《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相关情况作了介绍。朱伟介绍,在上位法框架下,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对2018年10月出台的《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适应性修订的安排。条例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将有力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朱伟表示,德阳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修法工作,按照市委批准的年度立法计划,严格遵循《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的程序,经调研起草、征求意见、集中研讨、评估论证等程序,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由市政府九届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6月19日、2024年11月5日先后召开了三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正式修订出台。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共三十条,比原条例减少22条。按照“小切口”立法要求,条例主要聚焦地方立法补充性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对上位法已有的规定一般不简单重复,主要内容和地方特色包括:厘清监管职责;完善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人的相关规定;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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