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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创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清单 46项试生产“硬杠杠”与44项竣工“一票否决”同步亮相

来源:51网 发布时间:2025-08-28 16:51:29 浏览次数: 【字体: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件事”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要点清单〉的通知》(川应急〔2025〕61号),首次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试生产到竣工验收的全部核心环节压缩为“一张表”,并明确46项试生产管控要点和44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一票否决”情形,在全国率先实现危化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高危工艺与复杂流程,全链条风险防控至关重要。《清单》围绕“论证-审批-建设-验收-运营”全流程,构建了风险识别、评估、管控的闭环机制。通过强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试生产管理等措施,将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切实保障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

“过去的审查要点分散在4个文件中,企业需要多头准备、重复提交。新清单把13个关键环节全部集成到一个体系里,谁检查、查什么、怎么改,一目了然。”省应急厅危化处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厚达73页的清单原文,其中“试生产(使用)安全风险管控要点清单”涵盖组织机构、人员资质、物资准备、联动试车等13大类46小项,每一项均注明法规依据和责任人签名栏。

记者注意到,《清单》首次对试生产期限给出“硬杠杠”:一般项目不少于30日且不超过1年;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不少于3个月。第46条更明确“无特殊理由不得超期”,确需延期的最多两次,且须向原审查部门书面申请。省应急厅在通知中特别提示:“经两次延期后仍不能稳定生产的,应立即停止试生产,重新开展安全条件论证。”

在竣工验收环节,《清单》列出10条“一票否决”情形:未按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检测不合格、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等均直接判定为不通过。通知同时要求,验收结论必须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不少于3名行业专家签名表。为防范“纸面安全”,清单把“数字化交付”首次纳入硬性条件:所有精细化工项目须在竣工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省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记者还注意到,《清单》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前置到项目立项阶段,并与设计、施工、监理、工艺技术提供方“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同步开展。其论证材料必须严格符合 《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编制提纲》要求。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对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可靠性论证,不仅要提供详细的工艺技术对比分析,还要进行本质安全量化评估。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提前识别和评估新工艺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为后续建设项目的安全实施奠定基础。

《清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也给予了特别关注。要求项目必须开展HAZOP(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和LOPA(保护层分析)等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管理,明确辨识、分级结果正确,并落实相应的监控措施。此外,清单还强调了对高危工艺装置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的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要求,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数量,降低安全风险。

“这份《清单》不是简单的文件汇编,而是全过程风险防控的操作手册。”省应急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可在《清单》基础上补充细化,但必须确保“46+44”项核心要求不缩水、不走过场。通知同时废止了2023年印发的4个旧版清单,实现“一表管到底”。

目前,该《清单》已下发至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并同步抄送省内危化生产企业。省应急厅明确,清单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但将作为今后安全许可、执法检查、“谁执法谁普法”的核心依据。省应急厅强调,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清单》的贯彻落实,将其作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可靠性论证等的工作规范。相关企业、评价机构、设计单位应将其作为指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评价、设计等工作的参考,在项目各阶段实施前对标自查自改,将其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坚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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