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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新规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来源:51网 发布时间:2026-01-04 18:20:34 浏览次数: 【字体: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2025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领域迈出了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重要一步,为全面提升全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川省作为自然灾害频发、地理气候条件复杂的省份,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此次出台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明确,全省将建立健全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制定主体,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中,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则涵盖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 委员会和社会组织等编制的应急预案。

规定,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强调,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水平。省应急管理部门将 负责统筹省级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建设,规范应急预案数据标准,推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应急预案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共享共用。

针对不同层级和类型的应急预案,提出了具体的内容要求。例如,县级以上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事件分类分级、预案体系构成、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等内容;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则侧重明确预警信息传播、任务分工、处置措施等,重点规范先期处置;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需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方法等。

为确保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规定了严格的衔接和审批程序。全省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做到上下协调、左右衔接,防止交叉、避免矛盾。专项 应急预案在提请牵头部门集体决策前,需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衔接。应急预案的审批则根据预案类型和层级,分别由本级党委和政府、政府办公厅(室)或应急指挥机构、部门集体决策等不同主体进行。

为确保的有效实施,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衔接、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演练、评估、修订和数据管理等工作,并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同时,将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行业、领域)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备案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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