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未干"的密闭墙背后:盐源县塘房沟铁矿非法开采案调查
2026年3月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复工复产督查组在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开展专项督查时,一堵“太新”的密闭墙引起了监察人员的警觉。
这面位于塘房沟铁矿+2370米回风平硐的密闭墙,砂浆尚未完全硬化,砖缝用手一抠即掉落碎块;错车巷内还堆放着袋装水泥和未用完的砖块;密闭管理牌仅用铁丝插入砖缝固定;周边水管断裂,电缆钩延伸至密闭墙内,三岔口处残留着未拆除的风筒接头……
“这堵墙不对!”经验丰富的监察负责人当即决定:拆墙。
随着墙体轰然倒塌,一个四通八达的非法作业区展现在众人面前。现场实测发现,隐藏的巷道总长约2000米,包含1个采场、10余条已完成放矿的穿脉、4条正在架棚维护的巷道和5条探巷,构成一个迷宫般的非法作业网络。大量图纸上未标注的穿脉巷道、探矿巷道纵横交错,明显超出采矿权划定范围。
图片2假密闭启封后的情况
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片非法区域完全处于“安全真空”状态: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安全生产“六大系统”完全缺失。
监察员调取该矿记录后发现,2025年以来,塘房沟铁矿在+2370米回风平硐区域累计使用炸药42.1吨(42185.4公斤)、雷管22493发,占全矿民用爆炸物品总用量的三分之二,与矿井正常建设及掘进施工工艺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用量、管药比例严重不符。
《塘房沟铁矿出入井登记记录表》显示,2025年11月14日、20日中班等时段,该矿在+2370米中段仍有6-7名矿工在井下时就进行爆破作业,对矿工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这个用量远远超出正常建设掘进所需。”一位监察员指着台账说。
图片3:藏于密闭内的风管电缆风筒
14条重大事故隐患
在后续检查中,督查组又陆续发现该矿存在图纸与井下实际严重不符、假矿长、施工单位违规挂靠、使用淘汰设备等问题。最终,监察员在该矿共发现14条重大事故隐患。
塘房沟铁矿采矿许可证显示,该矿采矿权人为四川双旭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矿区面积0.1119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30年3月4日。然而,企业在采矿权范围外布置大量穿脉巷道及探矿巷道进行回采,涉嫌超层越界非法生产建设。
监管层层失守
督查组指出,此案暴露出多方面监管失职问题:
盐源县自然资源局打击盗采盗挖工作不到位、对矿井越界开采监督缺位;县应急管理局监管不到位,日常巡查走过场,对矿井图实不符、假矿长、施工单位违规挂靠、使用淘汰设备等重大隐患长期缺乏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督查前,盐源县已被曝光“假矿长、假履职”等问题,但该县至今未进行举一反三,彻底整改。
2025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在对盐源县某井工铁矿的抽查中,曾发现"草台班子"现象:总工程师一问三不知,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硬措施”等基本政策全然不了解,甚至无法准确回答矿井采场数量和位置。
图片6:非法区域内的采场
督办函要求从严追责
针对此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已向盐源县人民政府下发《安全生产督办函》,提出四项工作意见:
一是务必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指出该企业采用假密闭蓄意隐瞒非法区域、超采矿权范围采矿,且非法区域安全保障系统完全缺失、爆破作业管理极端混乱,其行为已触碰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草菅人命,涉嫌犯罪,性质极其恶劣。
二是务必彻底清查非法区域。责成县政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成立专案组,邀请县纪委监委参加,聘请第三方机构,立即对+2370米回风平硐以里的非法区域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拆除所有假密闭,查清超层越界非法采矿的巷道布置及回采范围、非法生产矿量及价值、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情况等关键情况,固定违法犯罪证据。
三是从严从重严肃追责问责。要求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非法区域所有设备设施一律查封扣押,对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及涉案资金依法查封,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核查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及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监管失职、渎职、纵容包庇等问题。
四是着力构建长效管控机制。要求打破“常规监管”思维,采用“四不两直”、突击夜查、技术核查等方式,建立非煤矿山“黑名单”制度,将塘房沟铁矿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图片7:非法区域内的采场巷道及设施
目前,涉事铁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有关问题已移交盐源县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盐源县人民政府被要求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处置落实情况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此案的发生正值全省大力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下,企业仍敢铤而走险,令人震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严追责并推动“一案双查”,既严惩违法企业,也倒逼地方压实监管责任。
【记者观察】
一堵“未干”的密闭墙,遮不住违法生产的真相。塘房沟铁矿案中,企业用假密闭蓄意隐瞒非法区域,在“六大系统”完全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甚至在井下仍有矿工时实施爆破,其行为已不仅是违法,更是对生命的漠视。
更值得深思的是,在“假矿长、假履职”问题已被曝光的情况下,当地为何仍未举一反三、彻底整改?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是否真的到位?这些问题需要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给出答案。
矿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此案再次警示: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记者 骆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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