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推出生态环境“十五条措施”靶向破解企业环保难题
51网讯 (记者陈中楷)4月1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服务“两件大事”助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该政策聚焦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中的环保痛点,通过四大维度的“靶向发力”,旨在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当前,遂宁市委、市政府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确立为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强表示,《十五条措施》的出台,核心在于强化服务思维,通过务实举措打通项目落地与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审批“瘦身”,破解“许可多、整合难”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环保手续繁杂、办理时限长等问题,《十五条措施》推出了极具力度的改革举措。政策明确将全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
为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遂宁创新推行“多评合一”和“环评打捆”审批模式。对生产工艺单一、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鼓励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三项许可事项合并申报、一次审查、接续审批。此外,依托“城市大脑”搭建的自然生态辅助选址系统,将帮助企业在前期科学高效完成选址预判,从源头规避生态风险。
服务“下沉”,化解“指导多、帮扶弱”
从“坐等审批”转变为“主动靠前”,是此次政策的另一大亮点。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已组建6个产业园区服务专班,常态化下沉一线,直接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对于省市重点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将在招商阶段同步介入,提供技术指导并谋划总量指标,提前开展环境可行性预审查。针对企业项目变动后手续衔接不畅的痛点,遂宁还制定了配套文件,建立健全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机制,分类明确手续完善的具体方式与流程,确保企业服务“不断档”。
执法“温情”,改善“监管严、容错少”
在监管执法方面,《十五条措施》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明确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且及时整改、未造成生态环境危害的企业,一律实行“首违不罚”或“免予处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文件,建立安评、环评审批协同机制及联合检查机制,秉持“生命至上,安全优先”原则,杜绝监管矛盾。同时,全面执行“天府入企码”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可追溯,从制度上减少随意检查和重复检查。
要素“保障”,解决“需求大、不平衡”
针对污染物总量指标紧缺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遂宁建立了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总量指标使用“两本台账”。对县(市、区)、市直园区难以保障的项目,由市级层面统筹协调,必要时申请省级储备指标兜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此外,政策还特别提出开展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专项帮扶,推动更多企业获评B级及以上绩效等级。此举将有效减少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停产限产影响,平均每年可为评级企业多释放约30天生产时间,为企业稳产满产提供坚实支撑。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已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每条措施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及完成时限,通过广泛宣传解读,确保企业真正吃透政策、享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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