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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天内连发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省安委会挂牌督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7 14:53:14 浏览次数: 【字体: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17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公布两份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川安委督〔20263号、4号),对66日至7日发生在内江市和阿坝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挂牌督办。两起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省安委会要求两地分别在621日、622日前提交事故调查初步情况,86日、87日前提交最终调查报告。

根据挂牌督办通知书披露的信息,两起事故均发生在20266月上旬,时间间隔仅约16小时。

2026661447分许,G76厦蓉高速内江往隆昌方向K1967公里处发生一起严重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轻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所载货物意外溅落至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商务车发生剧烈碰撞。事故造成商务车内4人死亡,3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安委会高度重视,依据《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内江市安委会被要求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展开全面细致的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督办通知书要求,内江市需在621日前向省安办报告事故调查初步情况,并在86日前提交最终事故调查报告至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事故结案前,调查报告初稿还需报省安办审核,并由内江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同时,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也需及时上报省安办备案。

无独有偶,就在内江事故发生的次日,即677时许,国道247郭元乡境内也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针对这起事故,四川省安委会同样迅速行动,发布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阿坝州安委会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展开事故调查。阿坝州需在622日前报告事故调查初步情况,87日前提交最终报告。与内江事故处理流程相同,阿坝州也需在事故结案前将调查报告初稿报省安办审核,并由州人民政府负责批复和公布,同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

四川省安委会在两份督办通知书中强调,各地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同时,要求各地严格遵循事故处置“二报”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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