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新规正式实施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9月1日起,《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这部涵盖五章三十九条及十二个附件的规范性文件,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大工程,构建起全链条、分层级、闭环式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细则》将风险防控前移至建设前期。建设单位须提供工程地质、周边环境等真实资料,勘察和设计单位须在文件中说明风险因素;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在申请施工许可时提交清单及安全措施,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专项施工方案须在施工前编制,涵盖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安全措施、人员配备、验收要求、应急处置等十项要素,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从主管部门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专家组,利害关系人不得参与;论证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按程序处理后方可实施或重新论证。
现场管理方面,施工单位应公告危大工程信息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双层机制,由编制人员向管理人员交底,管理人员再向作业人员交底,双方及专职安全员共同签字确认;须严格按方案施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审核论证。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登记,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撤离;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施工时,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带班检查。
监理单位须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全过程旁站监理;发现未按方案施工的,要求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须报告主管部门。需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处置。
危大工程实行多方联验,验收人员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等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细则》以附件形式明确危大工程范围,通过量化指标实现分级管控,基坑工程按开挖深度3米、5米分级,模板支撑、起重吊装等均按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抽查危大工程,可聘请专业人员检查;发现隐患的责令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处罚信息纳入企业和监理不良信用记录。《细则》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将方案、论证、交底、检查、验收等资料归档;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制定恢复方案并开展后评估。
随着《细则》实施,四川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进入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新阶段,层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为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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