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夹江县斩断"伪新能源"灰色链条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你们这燃料根本不在国家合法的车用燃料目录里,凭什么对外加注?这种经营行为已涉嫌违法!”面对联合检查组的质问,夹江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无言以对。
近日,这家打着“新能源”旗号、通过租赁撬装站向社会车辆违规加注非标燃料的企业,在夹江县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中被依法叫停。经查,该企业自2025年12月起累计对外销售所谓“醚基复合生物燃料"百余吨,违规经营逾9个月。
“新能源动力液”“环保清洁液”“液蜡醇醚燃料”“环保矿物质油”——这些看似专业的名称,实则是不法商家精心包装的消费陷阱。所谓“伪新能源”,是不法经营者假借新能源、环保燃料名义,将掺杂甲醇、甲醛及劣质化工原料的非标调和燃料推向市场,刻意规避成品油全流程监管的违法经营业态。此类产品根本不符合车用燃料国家标准,不具备替代正规汽柴油长期使用的技术条件。更为严峻的是,其安全隐患突出:多为危险化学品,闪点低、成分不稳定,遇明火极易引发火灾爆炸;非法加注点往往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设施简陋、无专业操作人员,多重风险交织叠加。
针对这一市场乱象,国家及省级层面相继部署“伪新能源加注站”排查整治工作。夹江县迅速响应,由经信、应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组建专项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排查整治。执法过程中,检查组严格落实“查资质、查货源、查销售、查台账、查现场”五查措施,对假借新能源名义违规经营、非标燃料对外销售等行为实施精准甄别。
联合检查组在排查中发现,夹江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租赁撬装站,长期向社会车辆加注醚基复合生物燃料。调查证实,该企业自2025年12月起开展加注经营,违规经营时长约9个月;结合销售台账及当事人陈述,累计对外加注百余吨。经营期间,该企业刻意绕开加油站规划、危化品经营许可、消防环保验收等法定流程,长期游离于监管盲区,并以明显低于市场正规油品的价格吸引货车、农用车、私家车主加注。
法律适用层面,该企业的经营行为存在多重违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车用燃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合法车用燃料有明确品类范围,该醚基复合生物燃料不在法定目录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非标车用燃料。
目前,市场监管、应急部门已对企业负责人开展谈话普法,逐条宣讲相关法律及标准要求。该企业违规加注业态已被关停,对外经营活动全面停止。针对企业留存的存量醚基复合燃料,各部门协同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暂停非标燃料销售流转,严禁存量燃料外流销售、私自加注;取缔非标醚基燃料面向社会车辆加注点位1处,彻底消除现场即时风险。
夹江县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伪新能源加注站”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联合监管和执法协同能力,严防违法经营行为反弹回潮。广大车主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或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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