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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组织辅导员进行宣讲辅导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4-02-14 10:29:36 【字体:

四川省工会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川工主教办发〔2013〕1号

关于广泛组织辅导员进行宣讲辅导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各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为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工会系统广泛组织辅导员进行宣讲辅导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建宣讲辅导员队伍

各级工会要自上而下建立主题教育活动宣讲辅导员队伍,确保每个基层工会组织都有一名辅导员,每个基层工会有一名辅导员结对联系。省总工会确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罗茂乡,党组成员、副主席胥纯,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为宣讲辅导员。各级工会组织要确定1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为宣讲辅导员。行业、产业工会要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充分整合力量,确保辅导员专题宣讲全覆盖。

二、   抓紧培训宣讲辅导员

工会组织要层层抓紧进行宣讲辅导员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资料和宣讲手册。省总工会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进行示范培训。各级工会组织要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分别对“三个主题”、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行全面宣传解读,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案例教学等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各级工会组织要印制宣传手册,确保宣讲辅导员人手一册。

三、   有效开展专题性宣讲

结合“劳动光荣、创造伟大”专题宣传活动,各级工会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媒体宣传、巡回宣讲等大张旗鼓地歌颂劳动、歌颂劳动者风采,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使通过劳动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真正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共同心声和普遍追求,使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成为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全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唱响“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广大职工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川省工会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编辑:工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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