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推荐《最敬业职工》、《最诚信职工》典型报道线索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宣教部,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宣教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省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焕发历史主动精神,调动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良好风尚。省总宣教部与《四川工人日报》将联合开展以“中国梦 劳动美”为主题的典型人物宣传报道活动,《四川工人日报》在要闻版开辟《最敬业职工》、《最诚信职工》专题栏目进行宣传。请各级工会宣教部门深度挖掘,积极推荐本地先进典型线索。
《最敬业职工》推荐标准: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专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发明创造或突出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工作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严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最诚信职工》推荐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守信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信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推荐方式:线索推荐采取群众推荐、属地推荐和系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级工会宣教部门在此基础上按要求和标准推荐《最敬业职工》、《最诚信职工》各1—2名。推荐的候选人需附3000字左右真实、感人的事迹材料及4张高质量工作照片,并于1月31日前报省总宣教部。
联系人:童鑫
电 话:028-86120573
邮 箱:scghxjb@126.com
四川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2014年1月6日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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