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部分单位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街道(社区)与乡镇称号的决定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6-10-18 14:43:00 【字体:小 大】 关于授予部分单位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街道(社区)与乡镇称号的决定.doc 编辑:GH001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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