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人日报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四川工人日报社作为比选人,根据我社经营管理的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为我社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比选人:四川工人日报社
2、项目名称:四川工人日报社常年法律顾问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事项:为比选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5、本次法律顾问服务费比选报价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比选报价只对在此最高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的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及总所(如有)均在成都,且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
2、本项目要求律师事务所指派不少于2名执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需为比选申请人主任律师或者资深律师,且具有15年以上(截止2023年6月13日止)律师从业经验;律师成员至少1名具有8年以上(截止2023年 6月13日止)律师从业经验;
3、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入围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均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处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参加比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参加比选,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比选申请人未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内容,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若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比选资格,若比选申请人已中选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比选申请无效。
三、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7:00;
2、递交比选申请书地点:成都市双桥路253号;
3、比选评审组根据投标情况,适时组织评标,并及时将评审结果通知中选人。
4、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的比选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比选资格。
四、本公告在51网(http:// 51grb.com)上予以公告。
五、比选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供如下比选材料:
1、比选申请书(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复印件,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律师事务所情况及服务业绩介绍;
4、拟指派律师的姓名、资历、从业经历及业绩介绍;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密封并骑缝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28-84310878。
地址:成都市双桥路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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