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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绕行!近期这些四川省内高速路段将实施交通管制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08 10:05:32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7日,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获悉,近期我省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因施工作业将进行交通管制。为此,记者梳理了相关交通管制信息,请广大驾驶员出门之前务必参考,科学规划路线,注意绕行。

明日起 包茂高速达渝段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五分局获悉,因G65包茂高速公路达渝段1357公里300米处上跨桥梁施工,根据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决定对G65包茂高速公路达州南收费站至石板互通路段(1351公里至1358公里)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4年4月8日和4月9日6时至19时。

二、交通管制内容:

1.2024年4月8日6时至19时,封闭石板互通达州至S26达阆高速方向匝道。

2.2024年4月9日6时至19时,封闭达州南收费站至石板互通主线,双向断道绕行。

三、分流绕行线路:

(一)达州方向至南充方向

G65包茂高速→达州南收费站→达州绕城公路→河市或铁山收费站→S26达阆高速。

(二)达州方向至大竹、重庆方向

G65包茂高速→达州南收费站一达州绕城公路→河市或铁山收费站→S26达阆高速→石板互通→G65包茂高速。

(三)大竹、重庆方向至达州方向

G65包茂高速→石板互通→S26达阆高速→河市或铁山收费站→达州绕城公路→达州南或东岳收费站→G65包茂高速。

四、相关要求:

请过往车辆密切关注G65包茂高速公路达渝段达州南收费站至石板互通路况信息,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及时间,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牌以及其他交通诱导提示信息,安全有序通行。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因道路封闭施工 隆汉高速峨汉段实施交通管制

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获悉,因隧道专项养护需要,S66隆汉高速汉源东至黑竹沟段将进行封闭施工,根据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对S66隆汉高速峨汉段实施交通管制。

一、管制路段及时间:

1.汉源至峨眉山方向(汉源东至乌史大桥段):

2024年4月7日至4月10日每日23时至次日凌晨7时止。

2.峨眉山至汉源方向(乌史大桥至汉源东段):

2024年4月11日至4月14日每日23时至次日凌晨7时止。

二、管制措施:

1.汉源至峨眉山方向(汉源东至乌史大桥段):交通管制期间,汉源东至乌史大桥主线关闭,禁止一切社会车辆通行;往峨眉山方向所有车辆在汉源东互通分流下站,关闭汉源东收费站汉源往峨眉山方向匝道。

2.峨眉山至汉源方向(乌史大桥至汉源东段):交通管制期间,乌史大桥至汉源东主线关闭,禁止一切社会车辆通行;往汉源方向所有车辆在乌史大桥收费站分流下站,关闭乌史大桥收费站往汉源东方向匝道。

三、绕行提示:

1.汉源至峨眉山方向(汉源东至乌史大桥段):S66隆汉高速汉源往峨眉山方向管制路段所有车辆请经S435省道绕行至乌史大桥收费站上高速。

2.峨眉山至汉源方向(乌史大桥至汉源东段):S66隆汉高速峨眉山往汉源方向管制路段所有车辆请经S435省道绕行至汉源东收费站上高速。

四、注意事项:

(一)行经管制路段车辆请减速慢行,保持车距,特别关注变限速等标志牌,提前减速,安全通行,严禁驶入管制区域。

(二)行经管制路段车辆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禁止停车逗留,确保通行安全,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广大驾驶员出行前请密切关注路况变化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四)施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请严格遵循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应急求助电话:96122、12122、110。

4月12日起 雅康高速公路康定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

记者从四川高速公安五分局获悉,因G4218雅叶高速公路四川雅安至康定段(以下简称雅康高速公路)日地一号隧道(康定至雅安方向)病害处治工程施工活动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对雅康高速公路康定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3日止,每日21时至次日7时。

二、交通管制对象:

除施工作业活动外的所有车辆

三、交通管制路段:

雅康高速公路泸康段康定至泸定方向,康定收费站入口管制。

四、交通管制方案:

交通管制期间,关闭雅康高速公路康定收费站至泸定方向入口。所有前往泸定(雅安)方向车辆经G318国道绕行至泸定收费站进入雅康高速公路。

五、交通管制要求:

(一)交通管制期间,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将在雅康高速公路康定收费站路段设置相关绕行引导标志,请途经驾乘人员着重留意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二)请有出行需求的驾乘人员主动配合管制点位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指挥,建议行车过程中主动开启导航软件引导通行。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谨记“车靠边、人撤离、速报警”规范设置相关警示标志。

(三)凡违反交通管制通告相关要求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报警电话:110、0835-2352110;救援服务电话:12122。

记者 杨甦

编辑: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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