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川法院全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犯罪
51网讯(实习记者 张宸菱)2022年4月,省法院下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专项审判行动的工作方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融合,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12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专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米袋子”“菜篮子”“饭桌子”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据介绍,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92件638人,其中,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31件6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61件573人,严厉打击了涉“地沟油”“假牛肉”“罂粟壳”等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为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作用,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全省法院判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635人,并对利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其从事食品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四川法院重点瞄准“民间偏方”“祖传秘方”和向老年人群体销售假劣药,严厉打击生产假药劣药“黑作坊”和非法交易医保骗购药品“黑市场”,着力解决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刑事案件31件60人,其中,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案件28件57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7人,并处财产刑34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司法大数据分析的四川辖区审判执行和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四川药品安全指数位列第一。
在安全生产犯罪方面,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8件74人。各级法院依法惩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严厉打击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犯罪,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对于事故发生以后,能够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积极赔偿损失的被告人,法院依法从宽处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现场还发布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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