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捷径,不碰“红线” 坚决抵制特种作业假证
51网讯(记者 骆寓言)“该公司10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均是假造,行为极其恶劣!我们在去年2月14日收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出动调查情况。”近日,记者从泸州市合江县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未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经调查了解,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聘用李某周、唐某刚等10人入职时,对其提供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二维码扫描验证均可查询持证人信息(扫描二维码后进入与应急部网站页面相同,链接地址只相差一个小符号的假冒网站),该公司不存在使用持有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主观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泸州鑫阳钒钛钢铁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持无效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案件还在进一步侦破过程中。
该县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以此为鉴,破除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碰“红线”,对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进行真伪核验,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特种作业假证。
这只是泸州市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一例,2022年以来,泸州市每月对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并召开安全生产市长督办会,强化通报排名和交办督办,实行每月一巡查、季度一通报、年度一考核,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持“党政+部门+企业”同步发力,构建全覆盖安全监督网。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严格举报信息接收、受理、核查、奖励全流程保密管理,全面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打消举报人顾虑。整合宣传优势资源,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辐射到每一个村(社区)、每一家企业、每一名员工,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监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泸州市受理安全生产举报信息754件,核查率100%,兑现奖励12.41万元,其中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受理53件、兑现奖励7万元,有效发挥了举报工作发现隐患、消除风险、遏制事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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