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即将施行
51网讯 10月12日,遂宁市召开《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意味着遂宁构建了从饮用水水源到“水龙头”的完整法规保护链条。
发布会上,遂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通报《条例》立法的基本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条例》的亮点特色以及下一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推进情况,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强表示,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探索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执法“双驱动”的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或公众举报的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巡查管控的科技化水平。
遂宁市水利局副局长蒋桂彬表示,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水土流失治理,同时,按照《条例》要求,积极配合相关责任部门,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规划,参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水源保护区联合巡查,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测。(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t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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