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护险官宣!3年覆盖全省,缴费待遇一文全明白
社保“第六险”来了,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2027年,四川将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痛点。此外,四川长护险还将推行“网约式”服务,让失能群众享受更便捷的护理保障。
政策吹风会现场
四川明确提出,将通过3年时间逐步拓展长护险实施范围,2026年在条件具备的统筹区率先启动实施,2027年实现全省全面覆盖,2028年基本构建起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科学规范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3月30日下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政策吹风会,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作出详细解读。
创新!长护险“网约式”服务,失能群众在家“点菜下单”
3月30日的《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方晓明表示,四川省近日出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长期护理服务,省卫生健康委正通过建设专业评估队伍、打造定点服务机构、拓展“网约式”服务模式等举措,推动失能人员就近就便享受专业护理,切实减轻家庭照护压力,让长期护理服务从“家门口”延伸到“房间里”。
方晓明介绍,四川将适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医疗护理类项目,如失能评估、上门护理、健康巡诊等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制作成服务“菜单”,并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开展长期护理“网约式”服务,让群众可以直接“点菜下单”,真正将长期护理服务送到失能群众的“房间里”。
干货!不同人群缴费标准,这些减负福利别错过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李睿介绍,四类人群的缴费标准已明确:单位职工费率为0.3%,缴费基数参照职工工资,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各承担0.15%;退休人员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准,由个人缴纳,原用人单位不再承担缴费责任;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为0.3%,缴费基数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暂按0.2%执行,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准,个人与财政各承担一半——据此计算,2026年个人与财政每人每年各缴纳约36元。
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四川还推出多项减负举措。李睿表示:“长护险保障的失能人员中,老年人占比最高,退休人员是主要受益群体。考虑到养老金还需用于看病就医等日常开销,我们将退休人员费率确定为0.15%,低于在职职工的0.3%,但二者享受的待遇保持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允许各地降低0.15%的职工基本医保费率,用于抵扣用人单位的长护险缴费,企业无需额外增加支出;城乡居民缴费方面,国家规定的筹资费率约为0.3%,四川为减轻群众负担,先按0.2%起步实施,后续将根据相关要求逐步调整。18周岁以下未就业城乡居民可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无需单独缴纳费用。
财政部门对未就业城乡居民给予1:1的参保补助,省财政厅社保基金中心主任曹轲介绍,以2026年为例,按照全省长护险政策测算,未就业城乡居民每人年度筹资额约为72元,其中个人缴纳36元,财政补助36元。对于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财政部门还将根据困难程度分类给予个人缴费资助。
重点!长护险能领多少钱?申请条件看这里
群众最为关心的,是长护险支付标准。《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实行统一的长护险最高支付标准:未就业城乡居民中,重度一级失能人员每人每月900元、重度二级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重度三级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100元;单位职工中,重度一级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重度二级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400元、重度三级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
李睿对这一标准的测算依据作出解释:“在国家规定的‘不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最高限制内,我们以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50%的最高比例测算,既做到尽力而为,也确保量力而行。”
由于职工缴费水平高于居民,其支付标准也相应提高,这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原则,四川也鼓励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就业人员长护险。
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持续时间较长(一般为6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人员,经申请评估合格后,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李睿解释:“从医学规律来说,失能状态的判定需要一定观察周期,6个月的期限能够有效区分短期伤病、术后康复等阶段性失能与长期失能。若不设置这一观察期,大量短期护理需求将集中涌入,不仅会挤占真正重度失能人员的保障资源,还会影响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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