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法规支持开发区布局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 并向企业等开放共享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刘佳慧 摄影报道
6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开发区发展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将为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
为何出台条例?
适应现阶段开发区发展需要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开发区是产业集聚、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1997年1月1日,《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全省开发区加快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推动形成基础设施全面提升、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开放合作成效显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建设格局。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条例大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党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及现阶段开发区发展需求。为持续推动以法治护航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通过“废旧立新”,制定《四川省开发区条例》十分必要。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副主任委员王亚非介绍,条例起草过程中,省人大经济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赴湖北、河南、山东等地围绕立法重点、难点开展调研、学习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条例草案的可行性。2025年9月10日,条例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5年9月下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26年3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继续审议草案。2026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草案。
“条例主要以国家和省关于开发区的系列政策文件为依据,参考重庆、湖南、河南等省市相关法规,结合四川实际,聚焦完善体制机制、厘清权责边界、优化产业布局等立法诉求,围绕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作出规定,充分体现了‘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王亚非谈道。
条例共7章48条
进一步护航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条例共7章48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激发发展活力。一是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明确开发区为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以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园区;二是明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职能职责;三是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性质,合理界定其职责;四是对开发区管理机构放权赋能,实施权责清单管理;五是鼓励开发区聚集经济发展主战场功能定位,支持其逐渐剥离社会事务职能,并按照规定自主设置机构和岗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统筹规划建设,强化开发区基础管理。一是明确省、市(州)、开发区三级规划编制主体、内容要求以及遵循依据;二是规范省级开发区设立、调整和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相关程序,鼓励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三是建立开发区滚动开发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转型发展或开发新区域;四是规范开发区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突出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一是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培育各类科技创新企业和创新创业活动;二是支持开发区布局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并向企业等开放共享;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明确发展方向,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一是明确市(州)统筹开发区产业布局,推动构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格局;二是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和跨区域产业集群;三是规范项目准入,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低碳转型;四是推动开发区跨区域合作,健全利益分享和投入分担机制;五是规范开发区招商引资行为。
强化服务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简化审批流程;二是加大资金支持,鼓励设立各类基金;三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推动盘活闲置低效资产资源;四是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明确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应当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发强度等指标,并组织开展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五是健全开发区决策机制和风险防控制度。
聚焦开发区提质增效
三方面抓实条例落地实施
据悉,条例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开发区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深化开发区“两新两度”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武湖表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开发区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开发区提质增效这一重点任务,主要从三方面抓实《条例》的宣传解读与落地执行。
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线上“云课堂”广泛传播,依托政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普法微课堂系列解读,紧扣条例七大核心板块设置主题,分期推送相关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要点,掀起全社会学习条例的热潮。二是线下“大宣讲”深入基层,结合市州调研、服务基层等工作,把条例普法带到园区门口、企业身边,通过主题普法开放日、园区坝坝座谈会等群众和企业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条例支持产业发展、优化园区服务的要求讲清讲透,把政策红利送到市场主体手中。三是内部“大学习”强化能力,把条例学习作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培训、会前学法清单,推动学法和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帮助全省系统内的干部吃透条例精神、掌握核心要求,全面提升依法服务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健全配套制度,筑牢实施根基。一是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建立由发展改革、经信、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协同的条例实施推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跨部门重难点问题。二是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文件,修订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完善评价指标和结果应用;细化开发区设立调整、升级退出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申请、审查、批准各环节的要求;研究制定支持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的具体配套政策,构建以条例为核心、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开发区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对各地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依托开发区运行监测系统,建立条例实施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收集各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为完善配套制度提供参考。
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提质增效。一是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开发区规划建设的要求,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组织编制新一轮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明确不同区域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方向,推动各地整合“小散弱”园区,解决部分开发区规模小、布局散、竞争力弱的问题。二是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完善开发区管理体系,落实精简高效、统一管理等要求,推动各地优化开发区机构设置,理顺开发区与行政区、城市新区之间关系,将能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法授权委托给开发区管理机构,提升开发区自主管理能力。三是引导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产业发展的要求,推动各开发区按照主导产业精准招商、延链选商,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好、产业关联度强的项目,禁止落后产能和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从源头上提升园区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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