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甘孜州先进工作者贡呷绒波:坚守安全生产一线 筑牢雪域高原安全防线
贡呷绒波,男,藏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甘孜州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统计科。
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道路交通、清洁能源、铁路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工作复杂和辛苦。为此,贡呷绒波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勤奋好学。他坚持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和调研,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成为了安全生产“行家里手”。
创新争优。他主动当好州领导、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参谋助手”角色,牵头制定了《甘孜州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二十三个新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九挂钩”》《甘孜州安全生产六条硬措施》《甘孜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一批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履职尽责。他加强督查检查,督促指导九龙孟底沟电站搬迁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营地,撤离人员1000余人,泸定枝雅场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钢筋加工场,实现成功避险,避免了类似金阳“8.30”山洪灾害。督促指导德格、新龙、雅江等县(市)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多起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和企业处罚,逗硬扣缴事故县(市)财政资金1800多万元。
严于律己。他始终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搞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坚决抵制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曾多次拒绝企业私下给予的“好处费”“人情费”,真正把廉洁自律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
他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在2022至2023年度四川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个人称号;表彰为泸定“9.5”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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